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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说:“陛下,您想多了。”

    闻寄与转头,静静看了会何昔乐,他慢吞吞点点头,赞同道:“也是。越宗那家伙,因为之前与虫族的战争,失去了一条手臂,未来都不能再上战场,现在已经被军队边缘化……怎么会有人喜欢他呢?”最后这句话,闻寄与的声音非常轻。

    说完,他自己反而先皱了下眉头。

    紧接着,陛下又重复说,“怎么会有人喜欢一个没有未来的人呢?”

    何昔乐一愣。

    越宗的那条手臂,竟然不是他的第二特征,而是因为战争失去的???

    何昔乐抿了下唇,一时间心中竟有种说不上来的酸涩感。

    他看向陛下,认真地说:“陛下,您现在的想法是错的。”

    闻寄与一顿:“怎么错了?”

    虽然知道陛下现在喝醉了,他不应该跟一个醉鬼讲道理,但何昔乐还是忍不住说:“我觉得,每个人只要拥有自身的闪光点,就都值得拥有爱。越宗失去手臂,是因为与虫族的战争,他不应该被边缘化,因为他是海欣娜的英雄。”

    闻寄与没说话。

    何昔乐反问:“英雄为什么不会被人喜欢呢?他值得拥有爱,非常非常多的爱。”

    何况……

    在成为英雄之前,越宗肯定也是父母的小宝贝呀。除却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,没有父母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。

    “那你喜欢他?”闻寄与突然问。

    ……呃。

    话题怎么突然转移到这个地方?

    可能醉鬼的脑回路,就是这么奇怪吧?

    何昔乐想了想,说:“我和越宗先生才刚刚第二次见面,我对他的为人并不是特别了解,所以之前谈不上喜欢。不过,从您告诉我,他的手臂是战争失去时,我觉得他很值得人尊敬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不是喜欢。”闻寄与说。

    何昔乐:“……不是吧。”

    喜欢这种情绪,有很多种解读方法,何昔乐一时拿不定陛下说的是哪一种,不过他对越宗,确实谈不上“喜欢”二字。

    ……当然,如果越宗的第二特征,是个毛茸茸,那就另当别论了。

    闻寄与:“嗯。”

    他情绪肉眼可见的高了点,“你不准喜欢他。”

    嗯?

    何昔乐忍不住笑了笑:“好。”

    他像是哄孩子一样,说,“那我们可以回去睡觉了吗?”

    闻寄与哼了声,总算要起身。

    不过刚起一半,他又坐下了。

    “还有一件事,之前碍于越宗在,我没跟你说。”闻寄与神情严肃。

    何昔乐闻言,正襟危坐。

    他心道,看陛下这表情,该不会是之前他有哪里做的不太好吧?比如不应该在这种场合里拿那么多甜点,好似之前没吃过好东西,显得有点乡巴佬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