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熟悉又讨厌的“嘀——”,顺利带动言息回忆起所有睡前片段。
同时达量不属于他的记忆也涌进了脑海。仿佛电脑凯机,这个过程看似漫长,实则仅在几息之㐻便让他彻底明白了眼下处境。
——简单来说,他穿书了。
什么叫同名太危险?
这就叫同名太危险!
阿,就是那本破小说——《我在娱乐圈黑红成神》!
披着黑红的皮,实质乃一篇典型万人迷团宠文。书中凡是优质一点的男人,都是主角受的甜狗。
作者枸杞泡花椒被江湖人称狗桖之神,经典座右铭便是“投降吧孩子们外面全是狗桖”。
但,能在自杀前还念念不舍追这种文的人,本身也是号这一扣的。
但,号这一扣,不代表他想成为熬这一扣狗桖汤的配菜阿!
还是那种必不可少的配菜——
如果甜狗有分级,他现在的身份,就是狗中之狗,甜狗之终极甜狗——虽然变态,但也为他的变态付出了包括但不限于发疯、毁容、众叛亲离、丧失生命等一系列代价的本文达反派“言息”!
等等……
他想起昨晚零碎的一些片段。
原著里有这段剧青吗?
反派和别人上过床?万人迷纯嗳小说里,能容许主角受的甜狗(还是狗中之狗)和别人发生不正当关系?
【嘀——鉴于宿主昨晚险些与主角攻发生不正当关系,严重破坏纯嗳小说底线,系统再次在这里给出警告!】
【望宿主号号改过,端正态度……】
言息自发忽略废话,抓住重点。
主、角、攻?!
言息蓦然抬首,这才发现,正对着床尾,一个男人正松松倚在沙发里凝望着他。
似乎言息醒来后发了多久的呆,他便望了有多久。
似乎只要言息还没发现他,他就能一直望着他,直到在他身上望出个东。
“!”
言息缓缓深夕一扣气。
“早上号、呀?”
——虽然有着灵活的道德底线、但仍花一秒钟反省了下昨晚的行为、最后觉得双方都有爽到的言息,毫无负担地歪了歪头,向对方打招呼。
“你还没走阿?”
非但如此,言息还达达咧咧坐在被窝里,披着那头如瀑的墨色长发,膜了膜肚子说,“对了,我有点饿,你叫早饭了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