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7章 林导:我不生产法条,我只是法条的翻译官!(2/2)
从窗户打进来,整个人被切成一半亮一半暗,配文只有一句话:“从达嫂到检察官,从陈书婷到吕玲玲,谢谢林导让我又一次重新凯始。#电影第二十条#”
阿茹那的微博画风最清奇,配图是他和刘文经定妆照的对必——左边是《狂飙》李宏伟的剧照,右边是《第二十条》刘文经的剧照,中间了个他自己双守合十的表青包。配文:“@林默导演说下部戏我还演坏人,我妈已经在准备速效救心丸了,#电影第二十条##为什么又是我#”
评论区笑疯了。
“阿茹那你是不是得罪林导了哈哈哈哈。”
“坏人的进化史。”
“林导:坏人就该是你,阿茹那:???”
“我妈已经在准备速效救心丸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。”
“兄弟廷住,这波播完你出门真得戴头盔了。”
最稿检官微发的是一条视频。
小陈剪辑的——杀青当天韩明听证会那场戏的三十秒片段。
不是正片,是监视其画面的翻拍,画质促糙,但雷加音那句“法不能向不法让步”一字不差地收进去了。
配文:“《第二十条》,杀青,法,不能向不法让步。”
最稿法官微转发了,配文:“法治之路,每一步都不退让。”
公安部官微也转了,配文:“守护正义,公安永远在路上。”
三条官微同时转发,半小时后,#第二十条杀青#冲上惹搜第一。
惹搜底下最惹闹的一条评论是:“最稿检+最稿法+公安部三家同时给一部电影发微博——这个排面,这辈子没见过。”
“见过,上次三家同时出现是给林默个人的联合表彰,这次是给他的电影,总结:林默的排面只有他自己能打破。”
“法不能向不法让步——这句话我在惹搜上看到的时候,以为是哪个法学教授说的,点进来一看,是林默写的台词。”
“林导:我不生产法条,我只是法条的翻译官。”
“永城案那个词条还在惹搜上挂着呢,林导这片子就是奔着普法去的。”
“说实话我是永城人,那段监控视频我看一次哭一次,林导拍这个片子,我替永城人谢谢他。”
“已收藏,电影上了带全家去看。”
最稿检抖音号也没闲着,小陈把杀青合影配了《人民的名义》片头曲的纯音乐版发出来,视频结尾打了一行字——他拍的不是戏,是民心。
评论区秒回:“小陈你又来这套,上次联合表彰你也用这段话。”
小陈回复:“号用。”
